很多老板以为,注册个空壳公司,偶尔帮朋友“过个票”、赚点“开票费”,神不知鬼不觉。今天,法帅网小编就来帮大家拆解空壳公司开发票的三大“死亡陷阱”,让各位老板看清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!!
很多老板误以为,只要发票没被用来抵扣税款,就不算犯罪。大错特错!根据最新司法判罚案例显示,成立空壳公司专门开票,即使发票未被抵扣,这种行为也构成“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”。因为这种行为本质是把国家发票当商品买卖,严重扰乱了管理秩序。而且,随着金税四期上线,金税四期系统能实时监控发票流向,一旦系统预警,稽查马上就到。如果你还敢问我:空壳公司开发票是否构成虚开?我就敢拍着桌子告诉你:只要没真实业务,就是虚开,就是犯罪!!
有些老板躲在幕后,找亲戚朋友当“傀儡”法人,以为出了事自己能撇清关系。这是天真的幻想!法律追究的是“实际控制人”。在办案过程中,办案机关通常会通过资金流向、通讯记录、公司决策等证据,锁定幕后黑手。无论是组织者、介绍人,还是提供账户的“工具人”,只要参与了虚开发票的操作链条,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那空壳公司开发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?答案是:根据具体犯罪情节,从罚金到有期徒刑,一个都跑不掉!
各位老板注意了,空壳公司虚开发票到最后即使侥幸没被判刑。但是,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也足以让你和你的公司“社会性死亡”。一旦被认定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,你的公司会被列入D级纳税人,发票领用受限,出口退税被停;银行贷款被拒,招投标资格被取消;甚至影响个人征信,高铁、飞机都坐不了。这种联合惩戒,会让你在商业世界里寸步难行!!
各位老板,空壳公司虚开发票的后果都了解了吧,如果你和你的公司如果不想走到那一步,下面这3点注意事项一定要牢记:
1.坚守真实交易原则:任何发票都必须基于真实的业务合同、业务真实发生,严格控制“三流一致”。(有的公司会要求“四流一致”)
2.拒绝“开票费”诱惑:各位老板,为了公司健康发展,不要为了一点“开票费”小利,去触碰法律红线。
3.规范公司运营:确保公司有真实办公场地、且公司证照地址一致,员工真实上班打卡和社保缴费记录等,避免被税务系统认定为“空壳公司”。
法帅网最后还想提醒各位老板:空壳公司开票的风险具有隐藏性和毁灭性,说不定哪一天就发生了。与其绞尽脑汁钻空子,不如踏踏实实做业务,合法经营管理公司。别让自己的“聪明”,成了给自己挖的“坟墓”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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